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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銷售額為0,仍需按期申報營業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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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銷售業者,也要辦理稅籍登記嗎?】在網路平台例如Facebook、Instagram、Line等社群,成立群組或社團等,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服務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時,須在次月月底前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稅籍登記喔!營業稅起徵點(月銷售額)銷售貨物:達新臺幣8萬元銷售勞務:達新臺幣4萬元舉例↓啦啦虎自113年2月1日起透過網路銷售貨物2月間銷售額3萬元未達營業稅起徵點得暫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3月1日至3月31日銷售額14萬元已達營業稅起徵點,應於4月30日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高雄國稅局新聞稿:https://is.gd/g3Hx84資料來源:https://www.ntbk.gov.tw/singlehtml/8edee6a2f90d4254a5e8d38c1db38137?cntId=dac1c6e0a2f1475794c79a51f57ca9ba以Line通訊軟體開設群組、粉絲團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因應數位經濟時代來臨,網路交易興起,民眾消費習慣隨著商品類型及交易模式推陳出新也跟著改變,許多交易行為已由實體店面走向網路,近來不少個人藉由Facebook、Instagram、Line等社群媒體開設粉絲專頁、群組、社團等,並利用社群媒體發布商業廣告,再私下與消費者約定會面地點交付商品或提供勞務服務,若其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達新臺幣(下同)8萬元或銷售勞務達4萬元〕時,則應辦理稅籍登記!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利用Facebook、Instagram、Line等社群媒體的隱私性銷售貨物或勞務,以規避國稅局查核,該局已積極研析各類交易型態並整合網路交易金流、物流與資訊流等相關資料,蒐集可能逃漏稅的營業人。該局舉例,轄內個人甲君自110年1月起開設紋繡、彩妝教學課程,並透過Line通訊軟體等方式安排學員或消費者前往特定地點,提供相關服務並收取報酬,經蒐集甲君於網路上刊登之行銷廣告資訊暨收款帳戶等資料,查獲甲君110至111年間未辦稅籍登記銷售勞務,依查得資料核定甲君未辦稅籍登記銷售勞務金額計3,274萬元及漏稅額163萬餘元,除補徵營業稅163萬餘元外,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1款、第3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擇一從重處罰鍰163萬餘元。該局說明,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其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得暫時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於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時,最遲應於次月月底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若營業人有類似情形,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高雄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https://www.4689.com.tw/hot_498385.html 以Line通訊軟體開設群組、粉絲團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 2024-09-08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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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銷售額為0,仍需按期申報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邇來接獲營業人詢問,因營業狀況不佳接不到訂單,沒有購買統一發票,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申報營業稅?

該局說明,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個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申請按月申報則於次月開始15日內),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並繳納營業稅。營業人如未依規定期限申報(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金額最低新臺幣(下同)1,200元,最高12,000元;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金額最低3,000元,最高30,000元。如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則為1,200元,而怠報金為3,000元。

該局舉例,甲公司1123-4月銷售額為0元,誤以為毋需申報營業稅,嗣經該局通知未依規定期限申報(112515日前),甲公司遲至112530日才申報1123-4月營業稅,因未逾申報期限30日且應納稅額0處以最低滯報金1,200

該局進一步說明,目前營業稅申報方式有以下3種,分別為人工、電磁紀錄媒體和網際網路申報。

申報方式

如何申報

人工

將申報書及進銷項憑證等資料送至所轄國稅局臨櫃或郵寄申報。

電磁紀錄媒體

使用營業稅申報軟體轉出媒體檔,以光碟或其他類似之媒體向所轄國稅局申報(申報軟體可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

網際網路

使用營業稅申報軟體,登打進銷項憑證等資料,利用網際網路上傳申報。

該局提醒,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即便無購買統一發票均應如期申報營業稅,以免受罰。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源: 提供單位:高雄國稅局新興稽徵所

https://www.ntbk.gov.tw/singlehtml/8edee6a2f90d4254a5e8d38c1db38137?cntId=eb2f1ccc14134173b3876d0759866e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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