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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月1日起網路銷售營業人稅籍登記新制即將上路/網路賣家請注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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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發生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記得收回收執聯及扣抵聯或電子發票證明聯,辦理作廢重開 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後,如須作廢或作廢重開時,應特別注意要收回作廢發票的收執聯及扣抵聯,不可在未收回作廢發票,甚至是買受人不知情下,就單方面自行作廢,以避免違反法規或產生糾紛。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開立的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書寫錯誤,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應將誤寫的統一發票收回,並於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再另行開立正確的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如為電子發票,應收回已列印的電子發票證明聯加註「作廢」字樣,並將作廢資訊依規定時限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另外營業人在辦理營業稅申報時,作廢的發票都要在當期的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 該局指出,營業人開立發票後,才發現有金額錯誤等情形,買受人如為一般消費者,因為沒有買受人資訊,無法找到消費者收回原發票作廢並另行開立正確的發票。營業人倘遇此情形,不可自行作廢發票,可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檢具敘明開立錯誤的統一發票類別、字軌號碼、正確銷售額、錯誤事由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等,主動向稽徵機關申請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該筆銷售額申報時,應依「正確銷售額」申報,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規定,得免予處罰。但1年內有相同的情形達3次以上,就沒有免罰的適用。 該局提醒營業人,統一發票有需作廢重開情形,應注意依相關規定辦理,以免遭受處罰。 提供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鼓山稽徵所       https://www.ntbk.gov.tw/singlehtml/8edee6a2f90d4254a5e8d38c1db38137?cntId=eb710c8e644c4b2e9f15655953db598d https://www.4689.com.tw/hot_517847.html 營業人統一發票「書寫」錯誤,回收執聯及扣抵聯或電子發票證明聯,辦理作廢重開 2025-06-26 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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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月1日起網路銷售營業人稅籍登記新制即將上路,各項樣態報你知!

網路賣家有心想要經營網路生意檢視如下

一、  如果有在網路上銷售貨物且無實體店面:

當月銷售額

是否需申請稅籍登記

營業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

綜合所得稅

未滿新台幣8萬元

暫時
免申請

無需要課徵

無需辦理
結算申報

營利所得併

計個人年度

綜合所得額

【銷售貨物】超過8萬元,但未達20萬元

應辦理

稅籍登記

核定得免用或免開立統一發票之小規模  營業人,由國稅局依查定銷售額按1%稅率計算營業稅額,每3個月郵寄繳款書予營業人繳納。

小規模營利事業,無須辦理結算申報

由國稅局核定其所得額,併計個人年度綜合所得額

【銷售勞務】超過4萬元,但未達20萬元

20萬元以上

應辦理

稅籍登記

為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需以每2個月為一期自  動報繳營業稅(營業稅率5%)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應於每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應納稅額

營利所得併

計個人年度

綜合所得額

芊華稅務記帳士事務所//稅務問題//歡迎來電詢問:0929039613(孫小姐)

112年1月1日起網路銷售營業人稅籍登記新制即將上路,各項樣態報你知!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112年1月1日起,以營利為目的,且當月銷售額達起徵點〔貨物新臺幣(下同)8萬元、勞務4萬元〕應辦或已辦稅籍登記之專營或兼營網路銷售營業人,
須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新增
「網域名稱及網路地址」、「會員帳號」等登記事項,並須於網路銷售頁面及相關應用軟體之明顯位置,清楚揭露營利事業名稱及統一編號
,網路平臺營業人則應就會員必要交易紀錄負保管義務。

該局進一步說明,有關網路銷售營業人適用稅籍登記規則新制規定,如何辦理網路銷售登記事項,就不同登記情形及登記類別樣態列表如下:

71fa58f12d0ad74d1f9f1c5578b2e77e.png

該局提醒,從事網路銷售營業人應依規定登載網路銷售登記事項,未依規定辦理者,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6條規定處罰,應辦或已辦稅籍登記之網路銷售營業人,應留意辦理網路銷售登記事項或辦理變更稅籍登記期限及適用樣態,以免違反法令規定受罰。
相關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
0800-000-321或就近向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洽詢。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提供單位:審查四科https://www.ntbk.gov.tw/singlehtml/8edee6a2f90d4254a5e8d38c1db38137?cntId=fde6f8edfc214943bf0425b6db4f7a08

財政部網路交易專區:法規參考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network-transaction-taxtation-area/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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